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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8822317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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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为何低保金每月被克扣200 |
提交时间:2019-09-18 到期时间:2019-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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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陵区低保户,宜昌市每月低保金680元每月,西陵区民政局每月只发和我480元每月,每月克扣200元 |
提问者: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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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12号),现我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80元/人/月。按照《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我们已责成葛洲坝集团公司低保办对您的家庭经济状况重新入户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落实。
若您还有疑问,可咨询葛洲坝集团公司低保办公室,0717-671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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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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