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1562900099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10 人次关注该问题 |
|
[类别]举报
|
标题:宜昌三发采石场偷税漏税 |
提交时间:2019-07-12 到期时间:2019-08-02 |
|
1、宜昌三发石料有限公司大部分货款资金往来未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打入私人账户,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2、宜昌三发石料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盗采国家资源,存在巨额非法收入。请核实、严查 |
提问者:刘** |
|
 |
|
您好!您的案件已收悉,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三发石料举报案件,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已经受理,并于2019年7月17日约见了举报人并了解了情况。举报人正在收集证据,提供较详细的证据材料,第三稽查局将根据证据依法办理此案件。 |
|
|
回复时间:2019-07-18 |
|
 |
|
稽查三局已二次接待本人并进行了真诚沟通,因本人现无三发石料公司偷税漏税实质性证据提供,且已向三局表达了个人意向:暂且放弃这次实名举报,待查出有实质性重要证据后再举报,以免国家税收流失。对稽查三局的接待满意。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