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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27779909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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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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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要求对屈克青违法建筑依法坼除的请求 |
提交时间:2018-05-31 到期时间:2018-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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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夷陵区乐天镇莲陀村三组屈克青未经城建批准擅自建房,未经邻居龚发群知情,强占我宅基地割我檩子揭瓦强行把房建起,影响房屋通道,采光,通行,挖机进场施工挖空主房屋基脚,造成墙体开裂,严重影响房产安全,现申请城建依法坼除屈克青的违章建筑,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举报人请示人龚发群。2018.5.31号 |
提问者: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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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要求对屈克青违法建筑依法拆除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乐天溪镇莲沱村三组村民屈克青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的问题,经调查,乐天溪镇莲沱村三组村民屈克青所建房屋长13.6米,宽9.6米,占地共130.56平方米,共三层,其于2016年6月向莲沱村委会提出申请,拟在本人原有宅基地上拆旧房建新房。2016年6月28日,莲沱村干部龚发彦和乐天溪国土资源所李超对该户的建房资格及建房位置进行了认定和现场踏勘,并做了相关记录,踏勘完成后,乐天溪国土资源所李超现场告知村干部龚发彦和村民屈克青,个人建房用地符合审批条件,但还要请规环所派人过来踏勘,如果符合规划,就请当事人尽快去村委会填报个人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的相关资料,在取得个人建房规划许可证后,再申报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手续。之后,屈克清在未经规环所派人现场踏勘及规环所、国土所至今未收到任何申请和相关申报资料的情况下,擅自在原宅基地上拆旧房建新房。
由于该情况是由屈克青与邻居龚发群出现矛盾纠纷引起,建议由村委会负责调解。
如仍有疑问,可向乐天溪政府(0717-7560348)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乐天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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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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