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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19635724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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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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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
提交时间:2018-02-26 到期时间:2018-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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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劳动局:
本人于2015年10月底从宜昌雅尊服饰有限公司离职,因公司拖欠本人7600元工资无法支付,本人无法支付房屋租金所以不得不离职,公司法人代表胡光维一再表示跟本人是老乡不会拖欠工资,就是还要等段时间,故也并未开具欠条,本人从2015年11月开始一直在追讨工资,到现在2018年2月24日还在跟老板胡光维联系,他说他现在不在宜昌,暂时不能开具欠条给本人,此公司并不仅仅只拖欠本人的工资,还欠许多员工的工资,最多的有多达6万元的,本人觉得自己实在是没有办法要到拖欠的工资了,故请求帮助,请你们给予答复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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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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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2015年10月从宜昌雅尊服饰有限公司离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该单位涉嫌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如有疑问,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联系电话:6770199)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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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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