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我校教职工的绩效标准是按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制订,由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执行,校级领导的绩效标准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制订并执行。从2013年我市高中学校开始执行绩效工资以来,学校教职员工(含学校领导)绩效严格按市人社局核定的标准发放。经市财政局非税局、市审计局核查,我校绩效发放标准没有超标,财务工作管理规范,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经学校相关处室调查没有年级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的现象。由于我校经费困难,本学年全体一线教师的晚自习与周末补课费用还没有给老师们发放,不存在您所反映的学校截留补课费发放中层补贴的问题。
不知您是否满意以上回复,如还有不清楚的,请联系学校办公室查询学校相关财务帐目。
谢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
回复者:宜昌市七中
联系电话:6487143
时间:2015年 1月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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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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