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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5106923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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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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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药品价格不符合规定 |
提交时间:2012-12-10 到期时间:201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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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2年11月18日下午16时许,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十三码头社区卫生服务站(夷陵路204-1号,定点医疗编号:2072)购买三九胃泰颗粒一盒,医保卡刷卡消费,工作人员一口价10元,本人认为该服务站乱要价,损坏消费者利益,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原因如下:本人于12月6日在猇亭区德仁堂云池连锁店(猇亭区猇亭大道406号,定点编号:3110)购买同样药品只需8元。 |
提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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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药品价格管理政策规定:三九胃泰颗粒属于政府定价药品范畴,省物价局对其最高零售价有明文规定,具体零售价格因规格和计价单位不同存在差异,价格区间在17元/盒—9.0元/盒不等。因您反映的“三九胃泰颗粒一盒”没有注明具体的药品规格,我们无法对您反映的价格问题予以明确答复。您可直接进入省物价局网站公示的药品价格专栏进行查询。经核实后您购买的药品价格如果高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可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我们有专人受理为您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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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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