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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3972822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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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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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沼气补偿费 |
提交时间:2009-02-07 到期时间:2009-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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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我是长阳县大堰乡千丈坑的村民,我们5户民村民,没有按规定享受到国家关于对农村沼气的补偿,因村主任是一个心胸狭小,贪图小利之人,希望上级部门关注! |
提问者: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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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
接到投诉后,我局迅速责成市农村能源办、长阳县农村能源办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产生疑问的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政策宣传不够详细,导致各位对补贴的申请、发放程序不够了解所致。
大堰乡千丈坑村是2008年省级农村沼气项目村,全村农户824户,养殖业是该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户平年出栏牲猪4头以上,农户建设沼气池积极性非常高。2008年省级农村沼气项目由于指标有限,全县平衡后,安排千丈坑村100口沼气池建设任务,大堰乡政府、千丈坑村委会对该项目高度重视,大堰乡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乡长主抓项目建设,千丈坑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由于该村群众建池热情高,千丈坑村委会通过群众会议将项目任务宣传下去后,仅一天时间就将任务全部分到各农户。截止2008年底,千丈坑村100户沼气池已全部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将补助款一次性兑现到项目户。
各位得到补助,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下达时没有还得及向相关部门申报。针对各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会同村委会在新一年里,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力争将千丈坑村建成一个以养殖业主要经济收入、以沼气为农村新能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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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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