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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656689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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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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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社保卡使用 |
提交时间:2019-12-17 到期时间:2019-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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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原先是家人在老家给我缴纳居民医保申请了社保卡,现在缴纳的职工社保,我原先的社保卡可以直接在药店消费吗? |
提问者: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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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市民卡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宜昌市市民卡服务中心的核实和《宜昌市市民卡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如果您办理的是湖北省内的社保卡,在本市参加的医保是返有医保账户金额的,在宜昌市的药店是可以消费的。如有疑问请您咨询宜昌市市民卡服务中心(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进大院左手边,联系电话:6773423,6681818)。感谢您的留言,宜昌市市民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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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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