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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24562092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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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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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产证办理 |
提交时间:2018-04-24 到期时间:2018-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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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宜昌婚前签合同、付首付、办好公积金贷款买的房,现在婚后办理房产证。请问:1、交资料是按照未婚交我一个人的资料,还是要交2个人的资料? 2、房产证上可以只写我一个人名字吗? |
提问者: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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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来信咨询婚前购房婚后办证问题,现回复如下:
物权依登记生效。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须据实提供您的婚姻状况及双方身份等资料,不动产权证上可依据夫妻约定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若您有疑问,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17-6237127)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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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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