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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14468432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279 人次关注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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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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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产继承公证的收费 |
提交时间:2017-12-28 到期时间:2018-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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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责人,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是怎样规定的,盼告知,谢谢解答! |
提问者: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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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咨询房产继承公证收费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公证服务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为分档计收。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的,按1.1%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含)的,按0.9%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按0.7%收取;100万元至300万元(含)的,按0.6%收取;3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0.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0.3%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0.1%收取。
如仍有疑问,可向市公证处电话咨询,电话:0717-6773873。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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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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