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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3628652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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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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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遗属补助标准基层单位不执行 |
提交时间:2011-04-24 到期时间:201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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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属安福寺医院瑶华分院退休职工,于09年元月病逝,按国家规定我母亲应享受每月350元困难生活补助,可原单位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按每月189元发放,多次找原单位都无法解决。请卫生局领导帮忙解决母亲生活困难事。谢谢!盼回复! |
提问者: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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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卫生局关于网民反映“遗属补助”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有关遗属补助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枝江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已于2009年1月开始执行每月330元的新标准。对于您母亲应该享受遗属补助的差额部分,我局已要求安福寺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补齐。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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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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