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1584524434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104 人次关注该问题 |
|
[类别]
|
标题:关于无法出示健康码的问题咨询 |
提交时间:2020-03-18 到期时间:2020-04-08 |
|
本人侄女于1月21日至今滞留广东,近期准备返回宜都。由于本人侄女为七年级学生,没有手机,无法出示“湖北健康码”、“外省健康码”或“健康监测证明”。但由于1月21日到广东后即开始隔离,并于2月18日由广东当地社康出具了盖社康公章的《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该告知书附有社康医生、警务室民警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三方签字),请问:由于没有手机,在无法出示健康码的情况下,此《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是否可以作为健康凭证用于进入宜都? |
提问者:刘** |
|
 |
|
刘双庆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无法出示健康码的问题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省外返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肺炎防指办文[2020]127号)要求,省外返宜人员必须取得“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外省“健康码”绿码,或出发地健康监测证明。如申领健康码本人无手机,可由家属代其申领。
省外返宜人员填写《省外返宜申请表》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申请,经审核后报宜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同意后开具《省外返宜通行证明》。返回宜都市内各交通管制点查验“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外省“健康码”绿码,或健康监测证明)、《省外返宜通行证明》,人证相符的准予登记放行。您可关注“宜都发布”、“掌上宜都”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如仍有疑问,可向宜都市卫生健康局咨询,咨询电话0717-4823047。
感谢您的留言。
宜都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0日 |
|
|
回复时间:2020-03-20 |
|
 |
|
来件人暂无评价!如本人无回复,系统会在部门回复3天后给予评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