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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8886146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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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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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投诉高速交警宜昌大队 |
提交时间:2020-01-13 到期时间:2020-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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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领导:您好!
本人1月13日在高速上行驶,被后来车辆超越后,并扔出一矿泉水瓶砸中我车辆。
当时车速较快,我并没有做出闪躲、避让,也没有上前截停前方车辆。本想以为有行程记录仪和高速上安装摄像头可以查,
结果行程记录仪太水,并不清晰,无法看清车牌。打电话0717-6563122报警,0957时,接警话务员态度也是八个不耐烦,就告诉我不能查,什么原因也不说清楚。生怕我占用他时间!
我告知他,我的车辆尾随前车行驶一段路程,他说也不行,并且还用责怪我,当时为什么不报警?我在驾驶啊!!!!行车时候不可以打电话,这不是科目一考的吗?我只能将车开下高速后,才能去处理这个事故啊,现在因为行车记录仪不清晰,只能求助你们交警,却得到这样答复。
我就不明白,高速上装了那么多摄像头,是做什么用处的,难道就是了记录我们违章而罚款吗?
如果我是辆逃犯车辆,你们敢说不可以查吗?
这事故我也不想去查了,越写越火,就要投诉这接警人员
1.不够专业
2.态度不好 |
提问者: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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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关于投诉高速交警宜昌大队的来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您陈述内容中提供的电话号码得知,应属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宜昌一大队管辖,因该大队属省直管,请您将情况向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反映。
若有疑问,请致电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宜昌一大队问询,电话:07176563122.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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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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