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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8036368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36 人次关注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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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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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 |
提交时间:2020-01-03 到期时间:202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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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缴纳的公积金能否在宜昌市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 |
提问者: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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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洁(先生/女士):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您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中贷款条件规定主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2、必须为购房人。
3、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
因您的描述不够详细,无法给予准确答复。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额度、所需材料等要求,请您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http://gjj.yichang.gov.cn/)“办事指南”中“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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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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