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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6231527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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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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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港窑路右转红灯设置不合理 |
提交时间:2019-12-13 到期时间: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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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窑路右转进入东山大道红灯设置不合理:1、右转设置红灯;2、右转红灯设置在路口左侧,无法引起驾车人注意;3、红灯设置在斑马线路口,会让驾车人误认为是行人斑马线指示灯 ;4、设置交通信号灯未上报高德导航 ;5、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所处位置不合理,标志不够清晰醒目,达不到提前提醒驾车人的目的;6、未提前设置右转红灯标志表示;7、没有网上行政复议渠道,增加投诉人行政复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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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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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港窑路右转进入东山大道红灯设置不合理的来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在此路口设置右转车辆交通信号灯是进行了道路交通的综合考虑,是为了疏堵保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信号灯的设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且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您若对车辆的违法有异议,可以依法向宜昌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7176577922.。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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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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