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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3871419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74 人次关注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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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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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阳新城广场停车问题 |
提交时间:2019-11-16 到期时间:2019-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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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新城广场据开发商及物业说属于政府公共用地场所,现所画停车位上有部分车位设置停车锁,成了所谓的私人专用停车位。请问这违法吗?政府相关权属单位将对此事如何处理? |
提问者: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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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长阳新城广场停车相关问题”的投诉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已到现场查勘,并与长阳新城小区物业及开发商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查,长阳新城广场确为政府公共用地场所,广场上的停车位为小区物业根据交警大队相关方案而划,该小区兴建时县人民政府委托开发商修建人民广场,截至目前开发商并未向县人民政府交付该广场。在广场交付前,应由开发商及小区物业公司继续对该广场进行管理,相关情况可咨询小区物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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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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