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1572915999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15 人次关注该问题 |
|
[类别]咨询建议
|
标题:关于养老保险 |
提交时间:2019-11-05 到期时间:2019-11-14 |
|
我在宜昌交了接近9年的养老保险,后来又因为工作关系,现在交的是武汉市的养老,需要合并吗?要合并的话要怎么处理? |
提问者:袁** |
|
 |
|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关于养老保险”问题收悉,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非常满意,现再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具体办事流程:
1、您表诉在宜昌市存在的社保断保时段,都在武汉办理过社保参保缴费,您只须避免宜昌市和武汉市办理的社保关系不要发生同时段重复缴费即可。待将来您返回宜昌市,可将武汉市社保关系转移至宜昌市,与您宜昌市社保关系归集合并在一起。
2、你若是宜昌市户籍,在宜昌市已办理社保参保缴费业务,您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武汉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14-15号窗口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们即为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相关手续。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社保关系转移科咨询,联系人:魏建江,联系电话:6756030、6733756.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
2019.11.5 |
|
|
回复时间:2019-11-06 |
|
 |
|
来件人暂无评价!如本人无回复,系统会在部门回复3天后给予评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