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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259643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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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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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奥林雅苑物业占用公共区域划停车位 |
提交时间:2019-11-01 到期时间: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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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雅苑小区物业乱收费,占用公共资源划停车位,不买停车位就不允许业主的车进小区,还从来没见过哪个小区回自己家车还进不去的情况,这物业未免也太牛逼太目无王法了吧,我咨询过律师,这种占用公共区域乱收费就属于违法,不知道他们有多强大的后台敢这样做,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仅不好好服务小区业主居然还不准业主进门,真是滑稽。是不是没人管了??? |
提问者: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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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奥林雅苑物业占用公共区域划停车位乱收费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物业占用公共区域划停车位的问题。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监督”。考虑到小区业主停车需求,奥林雅苑物业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建设了停车位。
2、物业乱收停车费的问题。经调查,奥林雅苑物业为了加强小区车辆的管理,于去年3月安装了门禁自动识别装置,对于进出车辆实行自动缴费自动出入。根据《宜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费包括停车位场地费和停车服务费两部分”。奥林雅苑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发改局物价科)批准,且向市房产保障中心物业管理股报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如您仍有疑问,可向市房产保障中心物业管理股咨询,电话:0717—3232140。
当阳市房产保障中心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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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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