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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8987359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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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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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单位扣押执业证合法吗 |
提交时间:2019-09-20 到期时间:201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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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宜昌市民福医院长期无故拖欠工资,导致生活困难、没有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于2019年8月1日提出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2019年9月1日离职。
1、单位在我离职后,扣押我的个人执业证,导致我一直无法在其他单位上班。
2、单位还拖欠我7、8月份的工资,一直没有支付。
本人只是一名小护士,没有背景,医院又有强大的后台,到处咨询、维权,却一直得不到解决,望相关政府部门帮忙解决,我相信政府部门会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公民。 |
提问者: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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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市民福医院扣押执业证的相关诉求已收悉。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为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您应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该情况或申请调解、劳动仲裁等解决。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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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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