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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71365029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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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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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诊证明 |
提交时间:2019-10-18 到期时间: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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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腰椎间盘突出患者,在夷陵区想通过保守治疗,但是搞不好,想到恩施市中医医院去进行治疗,也有朋友在那里治疗好了的,但是,到夷陵医院去开转诊证明的时候,开不出来,(因是在电脑里面对医院进行选项的,没有恩施市中医医院这个选项),而我的朋友的医保在宜昌市,他在中心医院就可以开的,请问医保局的领导,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谢谢 |
提问者: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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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转诊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31号)第二十条规定:“参保居民应按分级诊疗原则就诊。因病情需要转本市统筹区域外就诊的,应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居民办理转诊手续或突发疾病在本市统筹区域外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10%后,其余部分按照本地三级医疗机构报销规定支付”。您来信反映的情况可能是恩施市中医医院未与全国医保系统联网所致,若您是在夷陵医院治疗后效果不满意要求转往恩施市中医医院,建议在夷陵医院开具纸质转诊单,再到夷陵区医保局备案;若是未在夷陵医院就诊,应由夷陵区医保局查证后办理转诊。
如有不详,您可以咨询我局医政医管科(电话:7836796)。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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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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