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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6295661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29 人次关注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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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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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对秭归县金城宾馆噪音扰民问题的再次投诉 |
提交时间:2019-08-20 到期时间: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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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7日我反映了秭归县金城宾馆噪音扰民问题,秭归县环保局对该宾馆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提出要求:一是每天早晨6点之前不得开启抽风系统;二是对抽风系统进行维护,降低设备运行噪声。三是加强管理,确保油烟处理后达标排放。2019年8月11日我对该宾馆噪音进行了监测。8月11日下午5点该宾馆产生的噪音达到66分贝(见照片),8月12日凌晨3点12分开始产生噪音,我分别进行了监测。3点12分55.7分贝;3点45分54.8分贝;4点19分54.9分贝,该噪音一直延续到天亮。产生的噪音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给周边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影响,现再次向你们反映,希望加大对该酒店的监督检查,采取措施,还我们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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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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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周王”朋友:
您好!
您反映的“金城宾馆噪音扰民”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秭归金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5号,接到你的投诉后,我局执法大队组织专班到该公司现场进行了检查,该酒店有一个厨房,五台天然气锅炉,配备了油烟净化设备,抽风设备,有一个早餐厅,一台燃气灶,配备有油烟净化设备抽风设备。对投诉反映的噪声扰民情况现场提出四点整改要求:一是制定方案,聘请第三方开展环保监测,确保噪声达标。二是严格控作业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只允许分离式挂机空调开启。不得开启其他产生噪声的设备。三是组织专人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全面维修。四是安排专人对经营期间酒店周边噪声源进行巡查。
如仍有疑问,可向秭归县环境保护局环保投诉热线12369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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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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