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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8855578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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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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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交通违章核实与申诉 |
提交时间:2019-09-19 到期时间:2019-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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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短信显示2019年9月7日11:20在桔城路380米公交站台驾驶鄂AD91E2小型汽车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记录行为,记6分,罚200元。但经过仔细回忆,当天本人驾驶车辆是在绿灯状态下驶过信号灯前的停车线,行驶几米后道路突然拥堵,前车紧急制动,本人也不得不把车停下,于是车停在了两条斑马线之间,此时绿灯变红灯,之后道路通畅顺利前行。或许是此次的拥堵停车导致了违章的记录,但本人确实是在绿灯状态下驶过信号灯前的停车线的,是因为道路拥堵导致的停车令车辆没有在绿灯状态下及时驶离,本人认为应该不属于违章,心存疑问。本人想在交管12123查证核实,但APP上有此次违章记录并没有违章时所拍下的违法照片,这让我无法核实。交通违章拍照必须给当事人出事清晰的违法照片;由当事人确认,这是执法规矩!这也是唯一有说服力的法理依据!正因为有疑问和委屈所以想借助此平台希望能核实此次违章的事实,若确实存在不实情况能否申请撤销违章记录,谢谢! |
提问者: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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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关于“交通违章核实与申诉”的来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查:鄂AD9**2白色小型机动车于2019年9月7日11:20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380米公交站台路口闯红灯被电子警察拍照。经违法处理系统记载的证据照片确认:照片显示该车辆在未驶过停止线前信号灯已处红灯亮起状态,驶过停止线后信号灯仍处红灯状态,故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照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请您前往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并查询、释惑证据照片。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若仍有疑问,请致电交警支队法制大队问询,电话:07176577922.。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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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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