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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8427227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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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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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问我市对于精神病患者有什么政策吗 |
提交时间:2019-09-14 到期时间: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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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庭自幼父母离婚,父亲患有精神病障碍,生活不能自理!请问我在网上看到的2019年三月一号开始,国家对六种精神病实施每年免费治疗2个月,在居住地社区医院建立健康档案,每季度一次免费查体。这个消息是真的吗?在我们枝江这边有实施吗?我们市对于精神患者有哪些政策呢? |
提问者: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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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伟华:
你好!你所咨询的关于枝江市对精神病患者有哪些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行“以奖代补”。对愿意接受管理的精神障碍患者,居家康复期间,医学鉴定等级为0-2级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医学鉴定等级为3-5级的患者监护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2、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六类:精神分裂症、分裂性精神情感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建立档案,并进行免费随访、干预、体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精神病患者,享受健康扶贫政策。
3、市残联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救助,每人每年可免费领取500元药品,低保及建档立卡贫困持证精神病患者优先。需经精神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服药补贴。
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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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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