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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7937031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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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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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在旧宅基地上,老房改建新房,请问如何走相关流程? |
提交时间:2019-09-08 到期时间:2019-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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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的问题是:
1. 在旧宅基地上,把老房改建成新房,建房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 准备好了资料,请问去哪些部门去办理建房的相关流程?
3. 家里还保存有1992年发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该 证是否还有效用? 该证用处何在?
谢谢!
河溶赵湖村
2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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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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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朋友:
您好!
您反映“在旧宅基地,老房改建新房,请问如何走相关流程?“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镇城建办干部石红兵调查核实得知:现有1992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仍然有效,该证使用权人可在使用合法范围内申请对原址土地使用拆旧建新。同时,需先明确《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使用者,若您是使用者本人,则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若使用者不是本人,则需办理过户手续。
若您名下有其他安全住房,则不能在现持有赵湖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位置建房。
需提供以下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建房申请书、建房图纸、职能部门现场踏勘意见书等资料。提供上述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后,可到镇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或联系赵湖村分管建房村干部办理相关手续。
如仍有疑问,可向联系赵湖村分管建房村干部熊心柱(电话: 15997549256)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河溶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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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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