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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7677347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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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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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西陵经济开发区项目拆迁指挥部违规分配安置房 |
提交时间:2019-09-05 到期时间:201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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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因403厂需设置安全距离,望州村7组需要拆迁,拆迁时置换面积126平米,后于2017年3月更换成135平米,并出具更改证明,当时承诺按照提交拆迁协议顺序选房,本人是第八个选房,也出具证明,拆迁协议理论上应该一式三份,可是拆迁办并未给与我们合同,现在马上要交房了,临时告知本人没有资格选购135平米安置房,请问政府部分还讲究诚信吗?是否应该按照约定和协议办事儿?马上就要交房了,请政府为民做主! |
提问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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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西陵经济开发区项目拆迁指挥部违规分配安置房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原房面积为94.6m2,选房面积为135.52 m2,还建房已超原无证房面积40.92 m2。不符合《望洲片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
根据《望洲片区安置房分配方案》第五条第八款规定,对选择135.52 m2户型房屋的安置对象,若属无证房屋且还建面积超过原无证房屋面积10 m2以上的,一律调整为126.88 m2户型房屋,其户型面积价款差额按原政策规定计算,据实退还。另外,若该户不同意置换126.88 m2户型,将不能参加本次分房,搭住费将继续支付直至下次分房。
如仍有疑问,可向西陵经济开发区基建部(电话:0717-6312156)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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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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