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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7229013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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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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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违停拍照 |
提交时间:2019-08-31 到期时间: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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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车辆鄂EDE690于2019.8.24在猇亭区农商银行门口短暂停车被交通监控设备拍照,第一张照片与第二张照片之间间隔时长7秒,根据交通违法摄像取证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第一张照片与第二张照片之间应>10秒,请问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是何依据? |
提问者: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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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共有3张照片,第一张与第三张间隔1分多钟。违停事实清楚,不影响处罚。该车停在非机动车车道。该车旁边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停车位没有规范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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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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