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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5917421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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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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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共停车位问题 |
提交时间:2019-08-16 到期时间: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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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1号小区商业门面门口的停车位现在由都市1号开发商拦起来进行停车收费,我想咨询这些车位究竟是属开发商所有还是属于城市规划的公共车位? |
提问者: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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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
您好,您反映陆城都市一号小区商业门面的停车位现在由都市一号开发商拦起来进行停车收费,想咨询这些车位究竟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还是属于城市规划的公共车位?我局收到您的信访件后,非常重视,立即派人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陆城都市一号小广场和商铺门前规划红线内的公共区域由宜昌市博雅置业有限公司使用。该公司利用公共区域设置公共停车场并收费,属公司自主经营行为。依据《湖北省机动车停发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该停车场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由经营者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宜昌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宜府办法(2018)63号)第十七条之规定,经营者设置公共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后,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备。经现场踏勘,发现该停车场部分停车泊位占用人行横道,我们将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规范设置停车泊位,办理相关证照后,履行报备手续。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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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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