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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549566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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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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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地违章作业致农民工受伤不闻不问 |
提交时间:2019-08-11 到期时间:2019-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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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本人王德强,今年61岁,巴东农民工,在葛洲坝五公司承建的葛洲坝实验小学工地打工的时候因项目部违章作业导致右腿受伤,因项目部用工时不签合同,不买保险,不愿意走工伤处理的正常程序,现在伤者躺在医院,手术完成想出院休养,家属多次找项目部处理次事,他们互相推诿扯皮,置农民工合法权益于不顾。家属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项目方和医院勾结,既不付一分钱的生活费,护理费,营养费!还在伤者完全不能自理!身体还严重不适的情况下,未经伤者家属同意,竟然私自办理出院手续。置伤者生命安全于不顾! |
提问者: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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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反映你父亲王德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后单位不理睬,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以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可以直接到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沿江大道43号305室)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6056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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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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