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平湖社区学生上初中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夷陵区实验初级中学已对外公开2019年秋季招生公告,招生范围有明确划定,实验初中在平湖社区按划定的范围招生,不是按您说的“平湖社区一中招四分一,三中(东湖初中)招四分之三”,您的孩子是否是实验初中招生范围,请到学校和社区咨询、查看。
夷陵区教育局
2019年7月8日
附:夷陵区实验初级中学2019年秋季招 生 公 告
根据《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及《小溪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指南》、《夷陵区教育局2019年秋季城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9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计划360人。
二、招生范围
继续沿用此前已执行多年的夷陵区实验初级中学新生招生范围。(见附件)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确保服务区范围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四、招生办法
1、七年级新生由实验初中和小溪塔学区中心学校联合招录。
2、新生招录严格按照以下批次顺序进行,直至额满为止:
第一批:招录学生户籍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学生。
第二批:招录学生本人户籍(2019年6月1日之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学生(房管局查实其监护人城区无房产)。
第三批:招录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学生。
第四批:招录学校服务范围内无房无户籍但符合条件(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上地址属于该校服务范围内,有经商、务工证明,且经学校核实无误) 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该批次录取过程中,若符合条件学生数多于剩余学位数且无法甄别时,可依据本批次所需相关证件时间先后等确定招录对象)。
五、所需资料
新生资格审验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资格审核)和复印件(存档备查):
1、学生户口簿(户主与学生本人页);
2、父母房产证(若父母无房产证须持有房管局的房查证明);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家庭居住证,如果没有家庭居住证,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2019年6月1日之前在城区的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证明)或务工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收据等)、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还需同时附带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六、招生流程
(一)、招生政策宣传(6月1日-7月10日)
在服务区范围内的各社区居委会以及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几所小学,通过张贴招生指南或招生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区教育局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方案,确保我校服务区范围内的每个适龄学生均能顺利入学。
(二)、招生报名预登记(6月23日-7月6日)
根据我校所处地理位置以及以往招生实际,为了及时掌握服务区范围内生源情况,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继续实行招生预登记工作。登记地点:实验初中教务处。联系人:余老师 13477188435;赵老师 15090959125。
(三)、资格审核、证件验审(7月7日全天)
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证件审验定于7月7日上午8:00-18:00,审验时间1天,审验地点在实验初中教学楼一楼,请服务区范围内家长带户口簿、房产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带劳务丶房屋租赁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资格审核)和复印件(存档备查),到学校审验,过期不候。
(四)、录取、公示、下发通知(7月12日-7月25日)
学校将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服务区范围内预登记和证件审验情况集中录取,7月22日统一填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符合条件的各批次学生于7月25日在相应的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七、招生联系人及方式:
陈老师:13972529746
余老师:13477188435
夷陵区实验初级中学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夷陵区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边界界定说明:
1、平湖大道7-24号;夷兴大道单号39-193号、双号90 -120;
2、东湖路单号1-19号、双号2-14;黄金路1-7号、11号、12号(柏林馨园小区);夷兴三巷单号,夷兴四巷1-10号;彩云路35、36、38号;
3、百花街单号303-429号、双号324-488;
4、月宫路6号(工行、保险公司、林业宿舍楼);
5、康乐街、康乐巷、正安街,老街10-38号;
6、平湖一巷63-124号、22、25、27、29、31号;
7、丁家坝三、四组且户籍在原丁家坝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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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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