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1559529327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89 人次关注该问题 |
|
[类别]咨询建议
|
标题:液化气瓶使用标准 |
提交时间:2019-06-03 到期时间:2019-06-13 |
|
液化气罐强制报废时间多长?
使用多久需要检验?
检验时需要多长时间?
检验一次多少钱?
在那些地方可以检验
|
提问者:黄** |
|
 |
|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液化气瓶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第7.4.2条,气瓶使用期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时一般应当报废(设计年限一般为8年),但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使用期只能延长一次,且不超过一个检验周期(4年)。也就是说设计年限为8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安全评定合格的前提下允许最多使用12年。根据第7.4.1.4条,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一次;我市的液化石油气瓶法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具体地址为:西陵区窑湾乡大树湾村1组(钢瓶检验基地),电话6349726。钢瓶检验不收费;检验时间由钢瓶检验站的检验任务量决定,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如仍有疑问,可向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电话:6349726)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市场监管局 |
|
|
回复时间:2019-06-05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