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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55985068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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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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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离婚证遗失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
提交时间:2019-04-23 到期时间:201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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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遗失,对方现已无法联系,无法提供原结婚证及离婚协议,原户口簿未修改婚姻状况,仍为“已婚”,离婚手续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现需补办离婚证,宜都是否可以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提问者: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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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离婚证补办事宜我局已收悉,补办离婚证流程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婚姻状况,为其补领婚姻登记证。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宜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638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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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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