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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4693868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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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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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三套房商贷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
提交时间:2019-01-08 到期时间:2019-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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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房商贷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
提问者: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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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偿还第三套房商贷提取公积金问题的回复
胡晟超,您好!
关于您咨询“第三套房商贷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一)明确公积金使用范围。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确定。职工家庭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或者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根据以上规定,您偿还第三套房商贷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助或咨询的问题,请与宜昌公积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29。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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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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