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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47741251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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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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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补办独生子女证 |
提交时间:2019-01-18 到期时间:2019-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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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7年离婚,但是我的独生子女证早几年前就丢失了,请问补办此证需要什么材料? |
提问者: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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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我是1997年离婚,但我的独生子女证早几年前就丢失了,请问补办此证需要什么材料”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遗失,且夫妻双方离婚多年,离婚后又都没有再生育,原则上可以申请补办。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依据是,当年符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各单位审查上报的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或夫妻任意一方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单位原始财务档案资料、结婚证、户口薄、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单位证明。请携带上述个人资料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计生办申请补办。
如还有疑问请到户口所在村居、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具体咨询,也可致电宜昌市卫计委6227150、6225033。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宜昌市卫生计生委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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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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