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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34498749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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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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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农业保险拒赔 |
提交时间:2018-08-17 到期时间:2018-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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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母猪死亡(8月16日),报案后不予理赔。8月17日,业务员不勘察现场确认情况,说我投保了一头太少,不予理赔。保险条款,我们并不清楚,投保时不是业务员亲自介绍投保的。可是,我们附近的村民都是这样投保的。为什么别人的能理赔,我们家不能。我估计是因为,我们家与业务员几年前有过节,业务员才如此区别对待。 |
提问者: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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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祖义:
您好!您反映“农业保险拒赔”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中第三条“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一)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二)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三)能繁母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四)能繁母猪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第十五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及第二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条款约定的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经业务员调查,您去年投保时栏存母猪8头,但仅保险1头,不符合上述保险条款规定,无法进行理赔。2018年8月27日下午,人保财险经理罗东与我局副局长朱大勇上门核实情况,与您沟通解释保险政策,您表示认可。
如仍有疑问,可向当阳市畜牧兽医局(电话:3222873)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当阳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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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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