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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3630638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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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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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地方公积金能和部队组合贷款么 |
提交时间:2018-09-07 到期时间:2018-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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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地方公积金,但是还第一套房进行了扣划,现第一套房已还清,想申请买第二套房。但因余额不够额度不高,老公在部队,他能否作为辅助借款人,跟我一起贷款? |
提问者: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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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娥女士: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关心,您咨询“地方公积金能和部队组合贷款”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按2015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办法》规定: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军队授权中央管理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按照合作协议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向符合条件的军人审批发放贷款。
目前,军人住房公积金与地方公积金还未拉通使用,因此,不能办理地方公积金和部队公积金组合贷款。
如仍有疑问,可向贷款管理科(0717-6221314)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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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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