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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35943746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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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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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宜昌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
提交时间:2018-09-03 到期时间:2018-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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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宜昌市西陵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单位要发放高温补贴?几月至几月?像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这种单位应该发放高温补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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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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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宜昌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39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如仍有疑问,可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电话6056692)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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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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