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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32494099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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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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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不在定点医院就不予报销任何住院费用? |
提交时间:2018-07-25 到期时间:2018-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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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户籍在夷陵区龙泉镇土门村,由我姑妈每年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他30多年来一直随我父亲在小溪塔居住生活,期间多次入住小溪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名小溪塔镇卫生院)就医,费用报销正常。多亏国家惠民政策减轻了不小家里医疗费用负担。但2018年7月2日我爷爷在小溪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7月8日出院后由于社保新系统问题未结算,7月13日我在外地出差被医院电话告之我爷爷是在宜昌市高新区参保,需要我回来开转诊单再结算。7月23我出差回来电话询问高新区医保局回复此医院不是定点医院不能报销任何费用,患者要全额自费。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并不知道爷爷参保区域的变化,其次30多年来我们一直是惯性选择在离家经50米之隔的社区医院,爷爷93岁高龄出行并不方便。我么并不知道这不是定点医院不予报销任何费用的政策。最后我想问下,国家政策是让人民看得起病得到好的治疗,难道就因为我爷爷不在定点医院就不予报销一分的费用?难道政策就这样死板?请你们解答我的疑惑。 |
提问者: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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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现阶段仍然执行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其特点是待遇享受区域与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区域保持一致。您爷爷2018年度在高新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在高新区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如需在定点外的医疗机构就医,需办理登记手续(急诊急救除外)。
2.关于参保区域的变化,市直城区及各县市区均做过宣传报道。高新区医保经办地点在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社会保障科(发展大道55号,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联系电话:6034653。高新区在夷陵区的定点医院主要有夷陵医院、龙泉镇卫生院。
3.另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年度待遇享受周期,如果您爷爷在小溪塔生活,2019年度可以在居住当地参保缴费,就可以在夷陵区医保定点范围就医报销。
如仍有疑问,可向市人社局医保科进一步咨询(电话:6056613/6056683)。
感谢您的留言。
201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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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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