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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3231995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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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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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养殖场拆除补偿 |
提交时间:2018-07-23 到期时间:2018-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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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政府拆除养殖场的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范围有哪些?还有就是养殖场的合法化如何界定?一个受过政府奖励补助,被省里面评过多次奖的养殖场是不是合法的? |
提问者: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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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政府拆除养殖场的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及养殖场合法化界定等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现在政府对划定禁养区内的或因规划需要征地占用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拆除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区人民政府规定,参照的文件有夷政规﹝2010﹞5号文件。
2.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养殖场建筑物、粪污处理设施等(扣除曾享受过的政策补贴)。
3.养殖场的合法化与否,依据规模养殖场是否依法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环保、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备案登记手续,是否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且是否符合环境安全、生物安全及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来判定。
4.受过政府奖励补助及取得其他荣誉不是一个养殖场合法性的评判标准。由于过去国家要发展经济,对养殖场的基础设施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等都提供过一些惠民政策项目,有力地推动了畜牧业的生产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于养殖场的监管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国家颁布实施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0月19日,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文件,要求各地于2017年底前完成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关闭和搬迁。环保高压态势已经形成,畜牧业同样面临转型升级,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及适宜养殖区),调优养殖布局,引导发展生态畜牧业,并逐步步入法治轨道,推动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
如仍有疑问,可向区畜牧技术推广站(电话:0717-7829871)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夷陵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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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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