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1527460091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82 人次关注该问题 |
|
[类别]咨询建议
|
标题:农村消危减土验收补贴程序及标准不动产证发放程序 |
提交时间:2018-05-28 到期时间:2018-06-06 |
|
我危房符合国家政策,现己按消危攻土,同年改造全市2018年一、二、三批名单都己公示,为何不见我的名字?谢谢! |
提问者:袁** |
|
 |
|
您好,您反映的农村住房“消危减土”验收补贴程序及标准不动产证发放程序问题收悉,其中标准不动产证发放程序属国土部门管辖,现将农村住房“消危减土”验收补贴程序反馈如下:
根据《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农村住房“消危减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农村住房“消危减土”验收补贴程序如下:消危减土验收由各乡(镇)、街道逐户验收和市级抽查验收组成。市级验收合格对象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我局将验收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按审批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经核实,2018年4月姚家店镇人民政府已将第一批32户农村住房“消危减土”验收合格对象报至我局,目前正在抓紧对包含您在内的第二批已竣工危改户逐户验收,验收完成后我局将及时组织抽查验收。如仍有疑问,可向姚家店镇人民政府咨询0717-4838202。
感谢您的留言。
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0日 |
|
|
回复时间:2018-05-30 |
|
 |
|
来件人暂无评价!如本人无回复,系统会在部门回复3天后给予评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