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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12353911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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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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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身份证换证 |
提交时间:2017-12-04 到期时间:2017-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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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亲戚下星期了一特麻烦事,不知如何解决,先前在宜昌打工认识现任老婆,两人要结婚女方才说没离婚,女方户口在(福建省),后来拿的姨妹(四川省)的户口领的证,(姨妹有两个户口本,搞不懂,四川怎么可以一人多户?)并把户口迁入本市某地,现生有一孩,并在宜昌买有房屋。后来女方和以前福建丈夫离了婚,户口未迁,因前夫所在地拆迁有糕点偿款,领导 款时在福建办了身份证(十年期),现已到期需换证,她想以本人真实身份换证,应该怎么办?若将错就错以妹妹身份办正,势 必指纹不符,若以本人身份办理,和结婚证上名字不符,将来房产买卖过户又怎么办?如何改正错误?涉及三省户籍,四川、福建、湖北 |
提问者: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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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身份证换证的问题市公安局已收悉,现作解答如下:
依照身份证换证的正常办理流程,需要对历史照片进行比对,从您反应的情况来看,您妻子户口上的照片明显与历史照片不符,因此不能进行换证办理,需要您妻子回原籍福建进行换证。若还有疑问,可向宜昌市公安局户政大队(电话:0717-6774246)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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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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