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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842783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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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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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产证办理 |
提交时间:2017-10-19 到期时间:2017-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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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未领结婚证购买新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走的是公积金贷款,在交房办理房产证之前拿了结婚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同时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吗? |
提问者: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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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问题属于不动产登记办证问题,我市从2016年1月1日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该项职能已由市国土局直属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登记办证,我局建议您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您咨询事由中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房产证只写一个人名字,就是用公积金贷款人的姓名,房屋已经办理贷款抵押和交房办证没有关系,这时是不能添加共有权人,除非在贷款时候就写贷款人为夫妻双方姓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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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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