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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5875366 状态:未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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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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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
提交时间:2017-09-20 到期时间:2017-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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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4年开始在现在的国企单位上班,2016年9月在开发区买房,2017年3月还是在这家单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原来的合同丢的不知道哪里去了,但是我可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还有就是国企单位不给营业执照复印件,请问这个对于办理购房补贴申请中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6--2017年之间的劳动合同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
提问者: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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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申请人向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处设立的购房补贴窗口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宜昌市城区农民工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原件),(二)户口薄、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宜昌市城区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四)购房证明(新建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二手房提供网签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购房农民工为已婚的,配偶方应同为农村居民户籍,并提供相应身份证明;为单身的需提供具结保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0717-6363297、0717-6363273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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