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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580548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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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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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无优抚政策?(159****4756) |
提交时间:2017-09-19 到期时间:2017-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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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枝江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今年三月份国务院军委制定了新优抚条列,第四条说明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六十周岁以后生活费从今年十月一日起要略高于当地生活水平标谁,是否落实了优抚条列规定。 |
提问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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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手机报读者”网友: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六十周岁以后生活费标准”问题,现回复如下:
目前本级未收到新的优抚条例,如果有新的政策,我们一定会及时通知,按照政策落实到位。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至市民政局优抚科0717-4220085。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枝江市民政局
2017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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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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