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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3366142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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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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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遇到恶意举报,企业应该怎么办? |
提交时间:2017-08-22 到期时间: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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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外来来宜投资企业,现遭受竞争对手的恶意举报,同一个人同一事件投诉多个部门,还威胁如果各部门执法结果不满意就告他们不作为,各执法部门只能分别调查取证,而且该人从14年以来,年年针对性举报,严重干扰了执法部门监管和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请问为何不能按照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委托一个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本来只是行业内所有企业都采用的价格竞争策略就被扣上不正当竞争的帽子,那应该是所有的企业都不正当竞争吗?难道要行业内所有企业天天相互举报,无法正常经营,那行业如何做大做强,如何才能让外来投资者相信宜昌的投资环境? |
提问者: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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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谢您对工商部门工作的信任与支持!针对您的诉求,现回复如下.1,因法律赋予每个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法律权限不同,故各执法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后需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分别进行调查取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事不再罚是指行为人的一个行为无论是违反一个规范还是数个规范,受一个行政主体管辖,还是数个行政主体管辖,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如果是罚款,则罚款只能是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也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还可以是没收等。只是相同或者不同的行政主体不能再就同一违法事实进行罚款。倘若您觉得有些举报是行业内的诋毁行为,对您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滋扰,建议您以后遇到这类情况时及时向相应的执法部门进行反映。宜昌市工商局 2017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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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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