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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234205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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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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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廉租房出租后被举报,房子会不会被收回? |
提交时间:2017-08-10 到期时间:2017-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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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管局领导!廉租房可以出租吗?如果被举报了,房子会不会被收回。 |
提问者: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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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关于您反映有关廉租房是否可以出租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宜昌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的,应当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市房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房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不能进行出租,若有出租行为,将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相关事宜您也可致电市住房保障办(电话:6737729)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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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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