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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0604489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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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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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宜昌市大病药品何时执行医保 |
提交时间:2017-07-21 到期时间: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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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见新闻称有36种大病药品纳入医保,请问宜昌市何时执行?盼早日执行,减轻患者负担! |
提问者: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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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关注,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 )和《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省人社厅通过专家遴选、评审、论证,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形成了《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于8月16日印发了《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对《省药品目录》中的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支付标准和经办管理办法。《省药品目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44号)和《关于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6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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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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