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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00027194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291 人次关注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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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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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大疾病报销 |
提交时间:2017-07-14 到期时间:2017-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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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宜昌市人,有交每年的重大疾病保险,现患重大疾病,在国外手术治疗,请问回国后,可以报销一部分吗? |
提问者: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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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知悉。
如果您参加了宜昌市城镇职工医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如您对上述答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局医疗费审核科,联系电话:0717-6731247。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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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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