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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94898959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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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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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陵区分局不受理消费者投诉 |
提交时间:2017-05-16 到期时间: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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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7年5月5号通过挂号信方式向宜昌市西陵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名举报其辖区企业宜昌茗楚食品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天猫网站出售虚假宣传商品。该局5月9号收到信件,5月15日,0717-6772695来电,向本人回复因投诉涉及食品,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不再其管辖范围。本人所投诉事件为网络购买食品,广告宣传不符,卖家存在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事件本身与食品安全并无相关,理应为工商部门受理范围。 |
提问者: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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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因您是外地人,不在宜昌本地,我局民主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过经组织您和被诉方电话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赔付您500元。感谢您对工商部门的信任!宜昌市工商局 2017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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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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