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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91817824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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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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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交通事故后对方分文不赔偿(159****9366) |
提交时间:2017-04-10 到期时间:2017-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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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兴山古夫镇人,于十年前车祸致重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责任全部在对方。法院判决对方各项费用共计二十九万多元,对方有偿还能力有关系就是分文不还,希望能了解情况后给我出出主意,同时希望对方坐下来我们商量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必竞我们彼此都生话得不客易,也希望在我短短的有生之年早日解决了决各自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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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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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我是兴山古夫镇人,于十年前车祸致重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责任全部在对方。法院判决对方各项费用共计二十九万多元,对方有偿还能力有关系就是分文不还,希望能了解情况后给我出出主意,同时希望对方坐下来我们商量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必竞我们彼此都生话得不客易,也希望在我短短的有生之年早日解决了决各自的心愿”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管辖。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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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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