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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87227891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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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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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无证土地征收补贴(159****8450) |
提交时间:2017-02-16 到期时间:2017-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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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点军区艾家村人,我有一块地原来有土地证,现在又发了新的土地证,把我那块地掉了,现在要征收那块地,有证的地和无证的地一样的价格合理吗?有证的地有国家地力补贴,我这地掉了,没证,也没国家耕地补贴,要征收了,怎么办? |
提问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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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手机报读者
你好,感谢你对点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网上咨询点军区无证土地征收补贴问题,现回复如下:
1、青苗、地上附着物、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严格按照点政发〔2012〕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点政发〔2014〕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关于有和无《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补偿问题,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安置方案执行。具体情况请与村委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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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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